前些天给学生写欧巴马的简介时,在网上查了一下他的一些资料。没想到名字就成了问题。中国政府方面一直坚持说要用“奥巴马”,外交部在为“奥巴马”的译法辩护时说,新华社译了的东西就不能随便改,即使美国官方已经将他们总统的中文名称基本上改称欧巴马了,大陆还是不能改,还找借口列举出即使是美国的媒体也是在使用两种译法。事实能胜于狡辩,既然是音译,读一下Obama与奥巴马和欧巴马,就知道孰优孰劣了。
由于各种原因,新华社一直垄断外语译中文的标准。在人名、地名等的翻译上,它一般采用音译原则,而其音译的标准则极尽细节,每一个音素都要尽量翻译出来。于是就出现了名字越长越怪异的事情来。
中国的人名地名都很简约,一般也就两三个音节,四个音节的算多了,四个以上可以列入稀有的行列了。外国的名字通常也不过两三个音节,但是经过了新华社的手,出来的汉字经常是四五个的。 有些在外语里读得很轻,甚至可以失去爆破的音素,到了新华社的译稿里就可以是一两个完整的音节。比如当年曾经是最有名的外语片Titanic,大陆译成了“泰坦尼克号”,最后那个c为什么非要译为重重的“克”字。还有著名的球星Beckham,大陆译为贝克汉姆,其实在英语里也就两个音节,香港按照广东话发音将其翻译成“碧咸”多么简洁到位。要是将其全名拿出来,那才雷人。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被翻译成“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但是前面的David为什么没翻译成“大卫德”呢?据说那是早就翻译成这样的了,要不那个字看来还省不了。除了上面的c或k一般要写“克”,m一般写成“姆”外,还有一个l一般会改头换面以“尔”的面目出现,屡试不爽。
汉语本来就是以简洁为美。古汉语写就的文章短小精悍,即使是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汉语依然能以区区三千多汉字轻松应付其它外语动辄数万词汇量的表达,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各国语言差别本来就很明显,很难在另一种语言中还原另一种语言的发音,但是人为地将这种差别变大的,实在是匪夷所思。
我不是语言学家,对翻译也半懂不懂的,但是这样的硬伤实在是太明显了。仅发一下牢骚。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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